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增加非工作岗位的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增加非工作岗位的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内勤今后的发展方向及工作建议:可以转岗行政、综合及人事管理等工作。
内勤主要负责接待、会务、单位领导的行程安排、报销等业务,与公司行政、人事、综合等部门交道很多,业务流程也很熟悉,工作一段时间后,会对相关的业务深入了解,通过学习和培训,很容易在行政等岗位上适应,也可以较快做出成绩,也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只要努力工作,就会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单位上发挥自己的作用。
专职消防员,即合同制消防员。专职消防员是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消防员的一个力量补充,是弥补正式消防员数量不足的一个有效手段。专职消防员分为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消防文员。其中,执勤类岗位专职消防员指的就是专职消防队员,需要24小时在单位值守。非执勤类指的就是消防文员,从事辅助监督,文秘,宣传等相关岗位。
不是应届生而去报了应届生的岗位很可能不行,没用。因为不符合单位招聘要求。其实当初去报名时就应该看清楚招聘要求,招聘单位在审核报名资料时应该发现这个问题的。不过也不要紧,可以马上调整到不限应届生的岗位上去报名投档,大学生就业的岗位还是很多的!
诚谢悟空邀答! 一个管理成熟的公司,其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一定是职责清楚,分工明确,恪尽职守,协调有序的。毋庸置疑,作为员工,在公司首先就是要认认真真、競競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至于本职工作以外的事该不该做、怎样做,还是要视情而定的。
私活私事,坚决不为
无论这个公司是国有的还是私营的或是股份的,你在其中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都是对你所取得的薪酬的回报。在公司就应全心放在工作上,对得起这份薪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拿着公司的薪酬,干着自己的私活,放哪儿都是不允许的。因此,应当界限分明,决不含糊。
求助的事,适度而为
一般公司都会有不同的部门设置,都会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的不同而设定部门职能。同时又会把部门职能分解细化到每个员工,定岗定位定责。员工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认真履行好本职,完成好任务。然而,现实的工作实践中,常会有本部门的同事求助“帮一把”,也会有本公司其它部门的领导或同事求助“支援”。对这种情况,首先要以不影响自己本职工作为前提,适度地帮助、支援。切不可不分主次、喧宾夺主。
交办的事,尽力而为
作为公司员工,会有一些职责明确的常规性工作,要求定时定点地完成。然而,部门间的职能、员工间的职责划分再细,也会有疏漏、有交叉,需要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协调调度,视情安排分配临时性工作任务。对于这类工作,有时看似非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但从部门整体或公司全局来看,又是必须要有人去做的。因此,对于交办的事应义不容辞,尽心尽力地完成好。其实,部门职能和员工岗位职责中,最后总会专列一条兜底条款: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突发事件,量力而为
作为上班族,在单位除了工作以外,身边还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也可作为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来对待。比如,同事突发疾病、工作场所发生事故、遇到灾害等等,必要时应放下手中的工作,量己之力予以救助、协助、帮助。 总之,作为公司员工,在公司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但愿这一答案能够使您满意。
哈哈😄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每个员工的职责中都可能有,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很显然这个是从职业岗位上必须从的内容。问题是必须在工作范畴内,必须符合国家的行为范畴,必须符合相应的民族民族惯例!这一点很重要,比工作本身更重要。员工享有劳动法的直接保护,也就说员工具体上可以视为为具体的单位工作,但是人格权益,以及劳动权益直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具有社会行为的一致性。
这是一个较劲的难题,也是写在领导权限内的自由了!这需要企业道德的规范,同时也需要单位内部的协调以及理念统一。
受意行为,其领导具有直接责任,同时员工具有经办责任,其领导必须对交办的超越职责明确概念的部分担负起主要行为责任,具有指令性的依据更好,具有办公程序的必然也不是。
当然了!有必要发表自己意见的时候,必须体现自己的意见存在。
很长时间以来,过分夸大了领导的作用,体现于领导关系的想当然,这种关系甚至联系到生活民生的部分,这些人把工作关系当做用人关系的挡箭牌,对待一些同时经常用命令的方式组织工作,而不是企业单位的制度。。这是非常危险的。。于是听从领导的任何安排,就提现为工作能力和公共关系的具体了!
一句话符合原则的事可以照办,但是超越工作量,体现于公司、单位工作性质以外的事务可以拒绝。但是就职业行为来说,不能说不干。
但是有碍法规的事坚决不可以为之,讲明利害关系后,领导人坚持让你继续体现于工作行为的,其领导具有直接责任,本员工在其企业内不具有事件的主导责任。
我是这么看,具体问题必须具体分析了!不可一概而论,分明职责中有这么一条啊,“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领导安排的非本职工作,正常情况下“要做”。
有态度,有付出,相信会有收获,祝好运。
做。
站在hr角度,我认为:领导安排的工作,尽管属于本职工作之外,也一定要做。
但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1、在领导布置工作时,结束前可试探性提示领导“此项工作原本是XXX负责的,我是否需要和他沟通一下”?
2、如果同意,则非常好;如不同意,就需要表示坚决执行,但需要明确完成时间和需要达到的结果是什么。
3、在进行具体工作时,如需要与原负责此事的同事沟通,则需要用请教的口吻询问,然后自己判断如何进行。
4、需要协调其它部门的工作,则要事先进行思考,成熟后自己主动去协调解决,非不可时再向领导求援。
总之,领导布置的非本职工作的事,更需要用心去做。通过做事来提升自己,开拓自己,认识同事,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做事实现自己综合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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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增加非工作岗位的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增加非工作岗位的工作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