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在工作岗位岗位有影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不在工作岗位岗位有影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昨天,市人力社保局转发了人保部、监察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该规定已于今年9月执行。处分期限记过处分12个月降级24个月该规定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级。受处分的期间分别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受到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此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其职称评审也受影响。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处分执行被立案调查的可暂停其职责存在以上这些行为的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责的,可由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职责。在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解除聘用合同、不得出国(境)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受开除以外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经批准后可解除。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已退休者受处分可取消待遇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仅仅学习的话,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要看你的实际岗位而定。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领导(副职领导)负重要责任,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岗位职责负相应的责任。如安全科长(主任)负的责任比企业领导轻,比安全员重。还要看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如果发生事故主要责任在企业本身,需要承担的责任就大;如果是外部原因造成,责任就小。你要负什么责任,那要看企业任命你为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如果没有,是不用负责任的。
题主所说的意思大概就是混编混岗,编制所在单位和工作的单位不是同一个单位,这种现象其实在基层很常见,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呢?
主要还是基层行政编制数量限制造成的,基层行政单位一般只有3-8个行政编,但是紧靠这3-8个人不足以完成各级领导交办工作。那怎么办?只有通过从下属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而这些下属单位一般都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几乎没有限制,久而久之,这些人编制在基层单位,但却一直在机关工作。到后来事业单位招考直接就是给机关招人,你甚至连单位都没有,这就是混编混岗形成。
这类人应该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中最命运悲惨的,因为这类人和公务员共处一室,干同样工作,到没有车补、职级并行、公务员年终考核奖,提拔更是难上加难,百年难遇。和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相比又不能评职称套工资,因为你不在原单位,肯定不给你评职称,甚至有些人编制就在机关,但身份是事业编,而且还不是管理岗(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设置有严格要求),是专业技术岗。
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人期望自己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但是各地做法基本都是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铁饭碗暂时是保住了,不过处境没有得到任何改善,以后还是会被边缘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在工作岗位岗位有影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不在工作岗位岗位有影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