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作岗位的变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作岗位的变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任职和调动有联系也有区别。任职分为本部门任职和异部门任职,如果是异部门任职,也可以理解为任职调动,如果在本部门任职,职务职级提升了,但人事关系不动。
调动是异部门之间人事关系的调整,但职务职级不变。因此任职可能会调动,也可能不调动。
根据你的简单描述分析如下你提到的这个人在单位的岗位能随时变动可以有如下因素:
一,可能这个人工作马虎不认真,没有责任感,单位领导只能多调动岗位来观察其表现。
二,也有可能这个人与单位领导关系密切,或者经常贿赂领导,所以领导才按其要求频繁调动岗位。
一、定义:工作轮换是一种短期的工作调动,是指在组织的几种不同职能领域中为员工做出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安排,或者在某个单一的职能领域或部门中为员工提供在各种不同工作岗位之间流动的机会。 二、优缺点: 优点: 1、丰富员工的工作活动内容,减少工作中的枯燥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2、扩大员工所掌握的技能范围,使员工能够很好地适应环境的变化,也为员工在内部的提升打下基础。不少大的公司内部提升的管理人员都要求有在几个不同部门或职位工作的经验。 3、减少员工的离职率。很多员工离职都是由于目前的工作感到厌倦,希望尝试新的挑战性的工作。如果能够在公司内部给员工提供流动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从事自己喜欢的有挑战性的工作,他们也许就不到公司外部寻求机会了。 缺点: 1、员工到了一个新的职位,需要时间重新熟悉工作,因此在员工轮换到新的职位的最初一段时间,生产力水平会有所下降。 2、需要给员工提供各种培训以使他们掌握多种技能,适应不同的工作,因此所需要的培训费用较高。 3、工作职位的轮换是牵一发动全局的,因为变动一个员工的工作职位就意味着其他相关职位随之变动,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人事调整是指经主管部门决定而改变人员的工作岗位职务、工作单位或隶属关系的人事变动。包括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的变动。
所以,人事变动和调整的区别:人事变动, 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任命某人担任某项职务或免去某人所担任某项职务的行为。人事调整是指经主管部门决定而改变人员的工作岗位职务、工作单位或隶属关系的人事变动。包括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的变动。
人事变动是指干部的职务升降,主要体现在干部的提拨任用和免职等等。人事调整则是干部岗位的变动。如人事变动方面,某某县审计局局长提拨为某某县政府副县长,这是人事变动。
人事调整则是某局局长调任某局局长,平级调整,县委办主任调县审计局局长等都属调整的范畴。
人事变动是指单位领导提拨到上级部门任职、交流任职、到年龄退休、辞职、违纪免职等重要情况,带来单位领导人事发生重大变动,这种情况在政府部门较多,每五年左右就有人事变动情况。
人事调理就是一个单位内部根据干部交流任职的规定,对所属部门负责人每四年左右进行内部调整,也称轮岗,多数以平调为主,少数人员作为提拨任职。
员工调换工作岗位,视所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选择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主进行工作岗位调整,不必变更劳动合同。但是,此种情况下,仍建议进行书面约定,留有协商证据。补充:《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作岗位的变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作岗位的变动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