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作岗位的变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作岗位的变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职务变动是在原职务基础上晋升职务或降低职务。岗位变动是换了另外一种工作,不再从事原来的工作。二者主要区别是,职务变动是工作性质没有变,还是从事原来的工作,只不过职权大小责任大小有变化。而岗位变动是指工作性质工作对象都发生了变化。
劳动合同法对于调岗并没有一个具体地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这就对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变更无效。
1、即便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调整员工岗位,也应与员工协商,不能单方面强制调整岗位。若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的条件下,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从实践中看,通过调整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逼迫员工辞职,有违常理也不符合规则,一般得不到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可。
3、您拒绝调整,若单位主动放弃调整,自然没有赔偿一说;若单位执意调整,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停止违法的举动;若单位以员工不配合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即视为违法解除,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祝好运!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已参保单位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开户银行帐号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的30日内,应持变更项目的相关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向当地社保局申请提出办理变更申请。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
1、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参保单位提供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等。
2、基金征缴科核实后受理按程序办理信息变更。
1.定义上的差异:
- 岗位调整:通常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重新安排。这种调整通常是针对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或者工作地点的改变。
- 变更:则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
2.法律要求的差异:
- 岗位调整: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岗位调整需要遵循哪些程序。但用人单位在进行岗位调整时,应当确保调整后的岗位符合劳动者的能力、技能,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一份。
3.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差异:
- 岗位调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进行岗位调整,且对劳动者权益造成损害,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例如,调整后的岗位对劳动者的身体或心理健康造成损害,或者调整后的岗位与劳动者的能力、技能不符等。
- 变更: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避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如降薪、增加劳动强度、变更合同期限等。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并依法维权。
总之,岗位调整和变更在定义、法律要求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作岗位的变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作岗位的变更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