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居委会工作岗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职务:居委会主任,居委会副主任,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委员和办事人员的数量以社区的大小而定,如果社区比较小,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会身兼数职。
居委会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事业单位。居委会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一个地方自治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工作对象是城镇非农业居民。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的待遇。
居委会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义务;处理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卫生、计划生育、优抚、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向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机关提出建议。
居委会有主任,副主任,委员,居民小组长等,多民族居住地区,居委会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成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基本职能和任务是宣传政策,维护权益,履行义务,办理公益和公共事务,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居委会成员有以下:
书记:主管党政主任:主管居委会日常工作计生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社保协管员:负责社会保障和退休工人的管理低保协管员:负责低保的审核和发放卫生员:负责社区卫生治安员:负责社区安全
委员在居委会主任领导下工作,各有分管业务口,比如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等。
各地居委会人员构成不尽相同,待遇也有所不同,但从事的工作大致一样,都是政府直接服务社会大众的一线人员。一方面不被政府承认为正式人员,一方面又被群众视为政府的代表,很尴尬的一个人群。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居委会最高职位是支书主任。
居委会,现在已经改成社区,社区的最大的职位应该是社区主任,大多数社区主任,同时兼任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是最基层的群众服务组织,每个社区服务一定范围区域的群众,服务一定数量的人口,社区辖区的居民相互有着较为密切的社会交往。
居委会和村委会作为街道办事处或镇一级政府下设的最基层组织和办事机构,均设有调解员岗位,负责调解邻里纠纷或一般民事纠纷,并协助调解各类可控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是公益性质,本着为居民或村民服务的宗旨,概不收取任何费用。
【社区工作者是什么】
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道(镇)或社区的两委一站(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选用,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属性】
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社区服务站岗位职责:
社区服务站是面向社区居民的办事窗口。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责:
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等工作。服从接受街道或开发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职责:
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在镇(街)党(工)委领导下,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协助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完成镇(街)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居委会工作岗位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