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怎么拒绝工作岗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怎么拒绝工作岗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对自己有清晰的认知,我觉得我不能胜任这个职务,所以非常抱歉。你可以这样推脱。在你不想担任某个职务的情况之下,那么你就可以向对方表明你自身是存在有很多缺点的,也就说你觉得你自己做这项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做不好,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损失。 当你这样说的时候,对方也会对你重新考量的。
应从客观的角度进行推脱。
一可以以自己的工作技能不足,不具备该职务的专业,对工作开展易带来较大影响。
二可以该岗位比较重要,岗位的重要性需要更有能力的人担任,自己才疏学浅,缺乏具备该岗位的专业优势。
三可以从单位发展的角度,讲清自己不是合适人选,容易导致不适应,影响单位发展。
1、先打个电话
你肯定知道,这份工作不太适合自己。也许是你已经另谋高就。也可能是你觉得薪水太低。不管怎样,你应该立刻通知雇主。因为及时的通知可以避免尴尬,正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2、简短且明确地告知原因
如果你在面试上已经花费了很多时间,这一点就更加重要了,因为对方同样地,他也在你身上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所以当你拒绝一份邀约时,告诉招聘人员具体的原因显示了你对他们付出的尊重。
3、写份邮件告知
在与他们通过电话后,立即起草一份书面确认函,确认自己的决定,这样对方就可以将其留存,作为记录。这份确认函并不需要详细阐述你为什么拒绝这份工作,只需简洁明了,不卑不亢的表明意向。
4、表达谢意并尽量保持联系
你可以与面试官通个电话,或者发封邮件,向他表示感谢,但也可以给他留一张表达谢意的便签。让他们知道,你很感激他们可以考虑自己并且坐下来进行谈话。当然,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工作,但是表达感激之情可以让你给他们留下一些印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合理合法的安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初衷是保护劳动者对于工作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如果简单承认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则立法目的无法实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才能完成调岗。变更劳动合同的,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经协商一致确实不能调岗,公司不得擅自修改劳动合同。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用人单位拥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劳动关系本身就包含着一种上下隶属的雇佣关系,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合理合法的安排。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调整员工岗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是基于迫使员工离职的目的而调整岗位,员工是可以拒绝的。企业以员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金额的赔偿金。如果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企业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员工拒绝服从调整岗位,企业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应该支付单倍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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