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单位调换工作岗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单位调换工作岗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大部分被动的换部门不是变相辞退你,就是想整一下你。
2 很多地方也都用这种手法去开除人的。
3 换部门。如果是你主动的,一般都没问题。要是被动换部门的话。一般都是想变相开除你。或者就是整一下你。这是民营公司的基本情况。政府里面可能有例外。被动换部门的情况下。你可以视情况维护自身利益。协商不通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不是,如果你工作正好好地也没有什么工作失误纰漏,公司提出给你换部门很可能是让你临危受命,那个部门长期招不到人并且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有可能是公司觉得你工作能力突出可以处理这些工作困难。
你可以给hr谈谈,一般换部门会给你涨薪,还有换不换是你个人说了算,不能强迫。
这个不一定 ,因为:
1、部门调动意味着两点,第一调离原来的部门岗位即可能降职。第二、委以重任前的磨练。
2、调离原来部门,在新的领域不是自己的特长时,往往自己都会打退堂鼓,就是离职。这是不少企业对一些老员工或者不停调遣的员工辞退方式。这种辞退几率很高。
3、如果是上司只要将你调离部门岗位,就有希望过得升迁的机会了
这个问题也说不清楚,这就要看你近段时间经历了什么,如果是你在原来的部们有特殊的表示为公司创造了异想不到的利润或者是签了一份重要的合同而把你调到别的部们熟悉了好提拔你。
另外或许就是扑砸了事情让你换部们而实则就是让你辞职
调整岗位需要协商一致,劳动者有权利不去,但是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这样辞退员工,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1、自问愿不愿意在公司继续干?如果愿意,新岗位也适合就安心做吧。
2、愿意待在公司,不介意调岗,谈话时注意要求工资待遇不能底于原岗位。
3、谈话时,先充分听取公司方的谈话内容,自己要关心的无非是待遇、工作环境、新同事、新工作内容。
第一,属于员工主动要求的调岗,个人写申请,交给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在同意后交给人事部经理,人事部经过审核同意后签发调岗令就是了。
第二,属于公司安排的调岗,一般是人事部经理签发,盖章后交给调岗部门经理,要求其通知相应员工到新岗位报到就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调换工作岗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单位调换工作岗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